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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暨茗強地政士事務所-簡介

一、事務所命名源由

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暨茗強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蘇又德(以下簡稱本人)出生於1979年,該年台灣相繼發生「米糠油中毒」、「假酒」事件,進而引發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興起,揭開了食品安全征戰之序幕,著名的食品安全事件,諸如含有瘦肉精及四環素的肉品、含有塑化劑之食品等。時至2014年,台灣食品安全問題事件仍層出不窮,多項黑心油(油品摻飼料油、工業用油等)事件使得台灣社會對食品安全都產生了擔憂,不僅使一般民眾對於知名大廠之企業誠信失去信心,更讓一般民眾對於食品安全蒙上恐慌陰霾。

在一連串的食安風暴後,本人淺見以為,過份加工的食品,不僅使人忘了食物最根本、原始、感人的味道,也帶來了危害生命健康的毒害。過度加工後的食品,或許初見時外觀誘人、初聞時氣味引人、初嚐時口感動人,但經過細細品味後,終究難以感人。若以茶葉為例,雖每個人對於茶葉的口感喜好不同,但好的茶葉應不含香精或化學物質,且在啜茶品茗的過程中,應該具有醇厚甘潤、口感清爽、香氣自然、回甘力強之特色,不僅誘人、引人、動人,最終還能感人。

本人於退伍後至成立茗強地政士事務所之10年間,曾先後服務於「信義房屋」、「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或事務所,擁有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企業評價師、信託業務人員、期貨商業務員、投信投顧等專業證照,擁有豐富不動產估價、代書、仲介、理財規劃等經驗。

本人曾服務過之三家公司或事務所有一共同特點,即公司或事務所名稱皆有一「信」字。「信」即誠實不欺,言行一致。孔子曾說:「民無信不立。」亦曾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信用是人格的基石,言行一致,口心相同,乃是為人處事應有的基本態度。本人有幸服務於前述三家公司,深深感受到「信」對於不動產估價、代書、仲介、理財規劃之重要性,而本人於參與「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所舉辦之「企業評價認證課程」並考取「企業評價師」之過程中,該協會亦不斷強調「信」之重要性,教育評價人員提供評價及相關服務時,需秉持「信實準」之專業精神,以信為基石。

因此,在以信為基石之前提下,本人為在本業提供在地化、差異化及客製化之服務,使客戶在被服務之過程中體驗到「如品佳,回甘力」之感受,本人乃將所執業之地政士事務所取名為「茗強」,藉由茗強地政士事務所之專業團隊,提供客戶全方位的不動產登記服務、不動產稅務諮詢或不動產理財規劃服務。

此外,任何事業體想藉由本業對國家社會產生重大貢獻,事業體內之全體成員需「重視團隊互助合作」;「遵守法紀認真踏實」;「極具誠信服務可靠」;「樂於分享具有熱忱」;「積極進取判斷精確」;「奉行公義形象清新」。因此,本人於2015年考取不動產估價師之專業證照後,為於不動產估價之本業上,建立一個具有重視團隊遵守法紀極具誠信樂於分享積極進取奉行公義特質之互助Mutual Help)、認真Conscientious)、可靠Reliable)、熱忱Enthusiastic)、精確Accurate)且清新Fresh)之不動產估價服務團隊,使大眾享有如品佳、回甘力之服務,特成立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MING  CHIANG  REAL  ESTATE  APPRPISER  FIRM)。

 圖片5      圖片6        

  

二、事務所服務項目說明

(一)立業宗旨:

培養同仁重視團隊、積極進取、樂於分享之從業態度,並追求企業奉行公義、遵守法紀、極具誠信之發展願景,進而提供大眾如品佳茗、回甘力強之服務。

(二)所長簡介

民國68年出生於彰化縣北斗鎮,現居住於台中市,於民國97年考取不動產經紀人,民國99年考取企業評價師,民國101年考取地政士,民國104年考取不動產估價師。相關學歷、經歷及擁有之專業證照簡述如下:

1.學歷

畢業於北斗國小、北斗國中、台中一中、成功大學航空太空工程學系,曾於民國95年於東海大學修習不動產估價師學分班。

2.經歷

(1)民國94年至97年服務於信義房屋,擔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2)民國97年至103年服務於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擔任鑑價部副理。

(3)民國103年服務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擔任理財規劃部經理。

(4)民國10311月,成立茗強地政士事務所,擔任所長。

(5)民國10412月,成立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擔任所長。

3.專業證照: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104)台內估字第000480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執照(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83

地政士證書(103)台內地登字第27326

地政士開業執照(103)中市地士字第1604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103)中市經紀字第1510

企業評價師證書(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認證)

信託、期貨等業務人員測驗合格證書、投信投顧相關法規測驗合格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

台北市都市更新專業人員教育訓練結訓證書(100年基礎班、101年進階班及102年工作坊)

 

 

(二)服務地點、電話、網址

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暨茗強地政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事務所)將致力於解決客戶所面臨之地政事務問題,提供客戶全方位的地政事務服務。本事務所地址位於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7020樓之3(位於華爾街財經大樓頂樓,一樓為華南銀行),服務電話為(04)2376-6866e-mailmingattorney@gmail.com

 

本事務所於臉書網站已成立粉絲團(粉絲團名稱為「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茗強地政士事務所」),於痞客邦網站亦成立部落格(網址為https://www.pixnet.net/blog/profile/mingattorney,帳號名稱為「mingattorney」,),並於臉書粉絲團、痞客邦部落格定期提供「建築與都市設計」、「土地利用」、「市場行情」、「代書」、「仲介」、「物業管理」等主題之電子週報,以「估價」作為主軸,作為基準「點」,再結合「建築與都市設計」、「土地利用」、「市場行情」、「代書」、「仲介」、「物業管理」等六大主題,作為製作內容之六條「線」,將估價與此六大主題結合,形成對於不動產相關事務進行研究、探討與意見交流之完整介面。

圖片7     

 

(四)服務項目

茲將本事務所提供之服務,簡述如下:

1.不動產估價事務

  (1)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前後不動產價值之估價、土地重劃前後地主權益價值估價、區段徵收地主分配抵價地估價、政府公共工程土地徵收之估價、不動產權利(例如地上權、租賃權、容積移轉等)之估價等:依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規範之第6號公報、相關土地重劃法規、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業手冊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等之相關規定,進行相關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土地重劃前後地主權益價值、土地徵收或不動產權利之估價。

(2)聯合開發有關政府、地主、投資者之權益價值估價等: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實施要點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等之相關規定,考慮捷運聯合開發相關之容積獎勵、需支付之共構費用等較特殊之獎勵與成本,以合理評估土地於聯合開發條件下之價值及有關政府、地主、投資者之權益價值。

 

(3)各級政府公有不動產標售或買賣之估價、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開發價值之估價、各項工程或鄰房損害之不動產價值減損之估價等:依各級政府有關公有非公用土地處分之自治法規、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證券化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等之相關規定,考慮各公有非公用土地之個別條件或權利種類、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之產品型態、或因近鄰地區工程施工不當所造成損害、標的本身缺陷(如海砂屋、輻射屋等)所導致不動產之價值減損,進行相關估價。

(4)法院民事糾紛有關土地合併或分割等之估價、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前後之價值差異估價、其他(包含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等:依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土地利用法規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考慮合併或分割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前後土地或其他評估項目(包含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個別條件,進行相關估價。

(5)土地開發合建分配之權益價值估價、政府公共工程徵收地上改良物之估價、政府公共工程徵收農作改良物之估價等: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或土地徵收條例之相關規定,考慮地主提供土地之個別條件及建商出資興建房屋之成本、政府公共工程徵收地上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之現況,進行相關估價。

(6)公開發行公司不動產買賣交易之估價等、依會計財物報導準則不動產以公允價值入帳之估價、企業購併對不動產價值之估價、企業投資以不動產作價入股之估價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國際會計準則(IFRS) 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考量公開發行公司不動產買賣交易、不動產以公允價值入帳或企業投資以不動產作價入股等之標的現況,進行相關估價。

(7)金融機構不動產抵押擔保物之估價等:依各金融機構內部之相關規範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進行不動產抵押擔保物之估價。

 

 

(8)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不動產之估價等:依各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內部之相關規範或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進行拍賣不動產之估價。

(9)移民國外有關之不動產價值之估價等: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進行移民國外有關之不動產價值之估價。

2.不動產登記事務:

  (1)總登記:土地總登記、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等。

(2)所有權移轉登記:買賣、贈與、交換、共有物分割、徵收、照價收買、判決(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和解與調解、拍賣、取得典物、政府出售、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等。

(3)繼承登記:一般繼承及分割繼承等,包含各式書表(如遺產分割協議書、拋棄繼承聲請狀、繼承系統表等)之代擬。

(4)他項權利登記:抵押權、典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耕作權等各式他項權利設定、遺產或變更登記。

(5)土地複丈:土地複丈、建物第一次測量等。

(6)信託登記:一般信託登記、抵押權(金融資產信託)移轉登記、他項權利(金融資產信託)移轉登記等。

(7)限制登記: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破產登記等。

(8)消滅登記及塗銷登記:土地滅失、建物滅失、抵押權塗銷、塗銷預告登記等。

(9)標示變更及其他變更登記:土地分割、土地合併、建物分割、建物合併、地目變更、等則調整、面積增減、地籍圖重測、土地重劃、建物門牌變更、夫妻聯合財產更名、自然人更名、法人更名、法人合併、管理者變更、住址變更、書狀換給、書狀補給、出生日期更正、住址更正、姓名更正、建物門牌更正、統一編號更正等。

 

 

 

 

 

3.不動產稅務諮詢:

(1)土增稅、奢侈稅等不動產稅移轉稅賦:土增稅、奢侈稅、契稅、印花稅等試算。

(2)遺產稅、贈與稅等移轉稅賦:遺產稅、贈與稅試算等

(3)所得稅移轉稅賦:所得稅試算。

(4)不動產稅、高資產族群節稅規劃。

(5)遺產稅、贈與稅節稅規劃。

(6)所得稅節稅規劃。

(7)遺贈稅率調降前等過去法令之規定:過去稅務法令諮詢。

(8)奢侈稅、囤房稅等現在法令之規定:現在稅務法令諮詢及納稅人權利保障等。

(9)實價課稅等未來可能法令之規定:未來可能稅務法令諮詢及納稅人權利保障等。

4.不動產理財規劃:

(1)風險管理、不動產投資組合分析諮詢:資產/負債管理、投資組合之報酬率及風險、投資組合之風險分散等事務之諮詢。

(2)投資、財務、貸款及買賣流程等分析諮詢:投資分析、財務分析、貸款分析、買賣流程分析等事務之諮詢。

(3)開發及市場分析、金融市場分析諮詢:不動產開發流程、市場分析、市場潛力及行銷分析、財務可行性分析、金融市場分析等事務之諮詢。

(4)不動產開發信託諮詢。

(5)不動產管理信託諮詢。

(6)不動產處分信託諮詢。

(7)估價事務之法令規定諮詢。

(8)估價事務之市場行情諮詢。

(9)合建、徵收、都更、重劃等複雜案件或土地、透天、公寓大廈等較易案件之估價事務諮詢。

 

 


若您有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稅務諮詢、不動產理財規劃等地政事務之服務需求,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提供客戶「如品佳茗,回甘力強」之服務,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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