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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許可又可稱為發展許可,在發展許可制度下,限制發展地區以外之地區為申請開發,可藉由規劃許可、開發許可及建築許可三個階段進行開發流程,相關內容如下:

1.規劃許可:凡需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強度時,應該申請規劃許可。

2.開發許可:凡已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之開發,為配置、建設所需之公共設施使、挖填土石、區劃街廓及整理地界者,應該申請開發許可。

3.建築許可:凡符合規劃、開發的土地,其建築使用,均應申請建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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